一、崗位職責
1.負責公司及所屬企業的審計項目實施、報告和審計整改落實工作,并通過審計項目推動公司經營管理的優化;
2.組織開展對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、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、評價;
3.跟蹤上級各類審計問題的整改,加強溝通協調,并及時上報審計整改情況;
4.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。
二、基本條件及任職資格
(一)基本條件
1.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,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,政治立場堅定,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;
2.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誠信廉潔,勤勉敬業,團結合作,職業素質好;
3.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須的專業知識和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知識,具有較為開闊的視野,社會信用良好;
4.具有良好的履職記錄,工作業績較為突出,具有較強溝通協調能力、經營管理能力、處理復雜問題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;
5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素質。
(二)任職資格
1.中共黨員;
2.本科及以上學歷,財經類等相關專業,2年及以上外部審計或內部審計工作經驗,35周歲及以下;
3.具有良好數據收據和分析能力、文字寫作能力,善于溝通,學習能力強;
4.能適應短期出差。